2008年3月21日 星期五

《信仰文章》寫在受難與復活之間(上)

今天是2008年3月21日,現在在台灣的上空,因著總統大選最後一夜的因素,全台都浸溺在一股既緊張、又情緒高亢的氣氛當中,卻很少人記得,甚至是為某個政黨站台,講得口沫橫飛的長老教會的牧長,在兩千多年的今天,發生了什麼事情。
兩千多年前的今天,在耶路撒冷的街頭。同樣是如此的喧囂熱鬧,一群法利賽人率領著群眾,來到羅馬總督彼拉多的面前,要求釋放一個殺人犯巴拉巴,卻要因耶穌自稱是「神的兒子」而將他釘在十字架上。
兩千多年前的今天,從耶路撒冷往各各他的路上,那一群曾經拿著棕樹枝葉,在城門街道熱烈歡迎耶穌到來的民眾,如今卻在一旁冷眼旁觀;曾經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,也四處逃竄,甚至那位曾經誇口的彼得,也被情勢所逼,被迫三次不認主;唯一還跟著耶穌的,就只有一群熱心服事的婦女,外加一個無緣無故被拉進來,被迫幫忙耶穌扛十字架的古利奈人西門。在忍受著一般人難以想像與承受的傷害---不管是在身心靈的哪一方面,耶穌仍舊踏著緩慢且堅定的腳步,慢慢的步向神要他所做的----用他的生命,來救贖世上眾人的罪。
就在距離兩千多年前的現在,一位生來無罪的,作為神在世上尊貴代表的耶穌基督,與兩個犯人,一同被釘在十字架,在那染血的各各他山上。
「你不是基督麼?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!?」「他救了別人,他若是基督,神所揀選的,可以救自己罷?」在這樣子充滿嗤笑與謾罵,混雜著一群婦人為了耶穌受苦而難過的哭聲,彷彿一切都絕望了,事情告一段落了!!就如同先前一些假冒彌賽亞的名,進行武裝革命的猶太人一樣,隨著他們的伏法,一切就應當告一段落了。人們就應該回到原本當行的生活,就連彼得也帶著一些門徒,回家相繼續打魚的生活。
然而,真的就這樣告一段落了嗎?
寫到這裡,我不住的去想這次選舉與受難日及復活節的關連性,竟是如此的巧合,但是我知道那是不合聖經教導的--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 神的物當歸給 神」。只是覺得在這個節期之後的兩千多年裡,受難日與復活節的意義,似乎漸漸的不被看重,慢慢的被遺忘箇中的含意。在這受難日的意義當中,我的感覺與領受是:「神的犧牲」、「神的順服」與「神的愛及寬恕」。
遍覽世界各個宗教,多多少少還是會看到一個凡人為了拯救一群人的性命,後來感動上天,被冊封為神的故事。然而,也僅是一小部分人。神藉著他的愛子耶穌基督,道成肉身來到這個世上,並不像釋迦牟尼一樣一生下來就在帝王之家,出生時腳踏蓮花,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向旁人說道:「天下地上,唯我獨尊」,而是在伯利恆某個的馬廄中--一個充滿惡臭氣味、髒亂的環境、滿地雜草與馬匹嘶叫聲的地方,像個普通嬰兒一樣躺臥在馬槽中,耶穌也像其他宗教的神祇一樣,到處宣揚真道、顯現神蹟、教訓虛假偽善的人,但是確有一件事情是其他宗教的神祇所沒有辦法辦到的,就是為眾人,乃至於後世的眾人,犧牲的尊貴的生命,做了那贖罪的代價。這是神的犧牲。
一般人如果聽到神要他和耶穌一樣為眾人犧牲時,肯定是千百個不願意,耶穌也是一樣,乃至於在受難前夕,他在克西馬尼園中的禱告,也是汗如雨下一般的向天父懇求,求他免去這杯。但耶穌卻勇於下一個但書:「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,只要成就祢的意思。」這是神的順服。
當耶穌開始面對苦難、面對屈辱、面對嗤笑、面對眾人的背棄,仍舊向上帝祈求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作的,他們不曉得。」乃至於在被釘上十字架上,痛苦難忍之時,就在斷氣之前,仍舊用著堅定且憐憫的口氣,對著向他祈求紀念的囚犯講: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」。這是神的愛與憐憫
很難想像,一個距離我們有兩千多年時空的事件,一個人的犧牲,為著只是要作眾人贖罪的代價,一個人的付出,只是要讓眾人都回歸神的懷抱,與神和好,但是如果故事到這裡就結束,也未免太小看神的作為了!!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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